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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信息来源:  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7-2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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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水务局(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水务局(验收单位)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联席会议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嫩江沿线杜蒙县江湾乡存在畜禽粪污、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存堆放等问题,污染物极易随地表径流汇入自然水体,影响流域水环境质量。

  二、整改目标:落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避免因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存等问题污染流域水环境;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发现垃圾乱堆问题立行立改,营造干净整洁的河湖环境。

  三、整改措施:1.开展辖区内乡镇村屯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粪污专项排查整治,形成问题台账,对辖区内垃圾、粪污乱堆乱放问题立行立改,加强重点流域河道巡查力度,发现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堆放粪污、生产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问题及时处理。2.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情况排查整治,形成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3.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沿岸乡(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通过现场指导、下发“明白纸”、张贴宣传条幅、微信群和电话问询等方式,引导村民养成良好习惯,避免在嫩江和松花江沿岸散养放牧、丢弃倾倒生活垃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充分落实属地责任,分别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措施逐一认真落实,并整改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责任制,常态化巡河,发现河湖“四乱”问题,立行立改;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排查整治工作,合理安排清运时间,督促按时按点清运,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实现了区域内畜禽散养粪污规范贮存和有序利用。加强嫩江流域沿线河道巡查力度,发现各类堆问题立行立改。

  五、验收审核情况: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按照《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责任分工清单》,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同意验收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9—4623818

  九、受理地址:大庆市龙兴路1号建设大厦1409室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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