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母亲在2023年杜蒙县大山幼儿园建筑劳动工资,至今未给。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答复:市民您好,依据《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需要您提交身份证明及合法权益被侵害的证据材料,并配合制作询问笔录,全面了解事实真相。2025年7月1日14:20我单位通过电话传达了询问告知,您表示会提交证据配合调查,目前仍未得到您的有效反馈,工作人员多次与您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请您尽快提交有效线索与办案人员取得联系(0459-3421940)我们会持续关注、积极协调处理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