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0年生人,1992年家庭变故,父母相继去世,本村书记薛xx违规操作,因为他亲哥哥,亲岳父也是当年本村村长,书记,他们贪污我土地,我是本村衍生人口,为什么没有给我分地,不是违规操作?再就是他和我说本村亲叔叔大爷,有亲戚关系,近两年也有违规操作,给本家叔叔迁入户口,我父亲1983年有分土地,我是衍生人口,当年我是未成年人,我的土地去哪里了,谁贪污了?
烟筒屯镇人民政府答复:市民您好,经调查核实,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李双双户口在东升村,本人不在东升村,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延长土地承包期实施细则的通知》(杜发【1998】5号)文件中“第五章 其他”中第十九条“户口在本村,人在外地的农户,能完成各项应尽义务,保留原承包田。如举家搬迁三年以上,在新一轮承包前一直与村无任何联系的或不履行应尽各项义务的均收回原承包田,由村另行发包。”的规定,李双双在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前已搬走,且没有与东升村联系,按照当时的延包政策没有分得承包地。关于李双双怀疑村里将其土地分给她大爷家和叔叔家的情况,经查看村里土地台账,1998年其大爷叔叔家分得的土地与当时他们的真实人口相符,不存在多分情况,因此不存在将其土地分给她叔叔大爷的情况。如您有其他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459-345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