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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公示

信件标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信件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
2025-11-29 12:49
留 言 人:
小石榴妈
信件内容:

你好 我想问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问题 ,我父母是农民 也有地 ,为了我上学户口迁到了萨尔图 ,19年之后先后迁回了泰康, 现在查 他们都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问村里说从认定到现在这几年没变更过, 也加不进去 ,村里集体地外包等地给农民的钱这么多年他俩也没领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五一已经实施 ,为什么一直不给变更。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12-03 16:39
回复单位:
他拉哈镇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他拉哈镇人民政府答复:市民您好,康平村认定成员的时间是2018年11月,当时村里发布通知参会。但由于当时刘x发户籍不在村里,也未与康平村取得联系,村里在认定成员时无法认定。2019年刘x发把户口迁到了康平村,建议诉求人等待二轮土地延包时,走相关程序,开成员大会,核定成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