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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公示

信件标题:
车玻璃被遗撒石子崩碎寻求帮助
信件类型:
求助
留言时间:
2026-05-10 10:10
留 言 人:
zhang498
信件内容:

2026年5月1日6时10分许,我驾驶该车沿杜尔伯特县胡吉吐莫镇胡江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路面出现遗撒石子,对向车辆碾压后石子飞溅,直接击碎前挡风玻璃、崩坏激光雷达外壳,造成车辆财产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6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35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

交通运输局作为事发路段法定路政与公路管理主体,负有日常巡查、及时清理、防护警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法定义务 。本次因路面遗撒石子未及时清理,直接导致我的车辆损坏,路政部门未充分尽到管理养护职责,存在明显过错。

​车辆维修预计产生费用7020元,我多次与路政部门协商赔偿,均推诿拒赔。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寻求此部门帮助,望此部门不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一个老百姓如何去诉讼,一句简单的依据法律将我打发了事。若本级无法解决,本人坚持合法正当权益,继续进行上级信访。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6-05-13 15:38
回复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内容:

关于5月1日在敖包村附近因道路遗撒石子导致车辆玻璃破损事宜,目前已与相关当事人协商处理完毕,本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不再追究。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459-342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