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一、单位简介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成立于1946年,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公安局,1992年杜蒙县划归大庆市管辖,县公安局转隶于大庆市公安局管辖至今。辖区面积6176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12个农林牧渔场,总人口22.02万,有26个少数民族,蒙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1.38%。县公安局2018年被黑龙江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公安局”,2020年被大庆市政府授予“大庆市第十四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2年被省厅授予“2018-2021年度全省优秀公安局”,连年被大庆市公安局授予“铁人式公安集体”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2023年被大庆市公安局授予“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第五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安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标兵”荣誉称号。2024年被大庆市公安局授予“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2024年全国两会安保维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市公安机关‘夏季行动’先进集体”称号。杜尔伯特公安局现有工作人员,77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315名,实有民警278名,行政工人占编14名,事业编制人员61名、辅警294名、参照事业编7人、村警务助理94名、自用人员28名。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公安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调查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分析全县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状况,制定相应对策。
(三)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社区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防范及处理工作;负责反恐怖工作;负责油田生产保卫工作。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的骚乱、治安灾害事故和暴力恐怖活动;负责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机关纪检和警务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民警教育训练及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负责全县的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规划刑事技术建设和装备现代化建设。
(八)负责全县列管单位的消防监督。
(九)负责全县范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群众紧急求助的报警受理、综合研判、信息报告、辅助决策指挥等工作。
(十)负责对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指导。
(十一)负责承担侦查办案、情报研判、禁种禁吸、吸毒人员社戒社康及网格化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禁毒宣传教育等各项职能。
(十二)负责网络犯罪案件的查办和网络安全管理。
(十三)负责受理、审核本县居民因私出国出境的申请,签发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台通行证;负责对本县外国人和其他境外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查处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案件和涉外案件。
三、内设科室
县公安局目前有内设机构33个,分别是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刑事技术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油田保卫大队、治安巡防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社区综合大队、户政大队、森林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镇中派出所、西城派出所、一心派出所、连环湖派出所、克尔台派出所、烟筒屯派出所、敖林派出所、江湾派出所、腰新派出所、他拉哈派出所、巴彦查干派出所、胡吉吐莫派出所。
四、领导分工
(一)王淼,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全县公安、司法、信访方面工作,协助县委分管领导抓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二)付强,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负责队伍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协助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工作,分管政工室、指挥中心。
(三)王德章,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警务督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
(四)杨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打击工作、法制工作,分管刑警大队、刑事技术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
(五)李佳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治安管理工作、警务保障工作,分管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警务保障室。
(六)倪孝民,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政保工作、反恐怖工作,基层基础工作、户政工作,分管交通管理大队、社区综合大队、户政大队、政保大队、反恐怖大队、派出所。
(七)于洋,局领导,负责油田保卫工作,分管油田保卫大队。
办公地址:杜尔伯特镇腰山屯公安局大楼;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法定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59—3420830;
联系人:杨海龙。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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