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2026-04-21 10:07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日期:2026-04-21 来源:杜尔伯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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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县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于2009年10月23日组建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隶属于县政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住建局挂牌局升格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转为行政机关。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局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办公室、信访投诉举报中心、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市容巡查与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供热管理办公室、城市亮化管理办公室、固废管理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数字城管与静态交通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职工86名,其中正副局长3名,二级事业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副队长3名。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城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城镇管理方面的规定、办法及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城镇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园林绿化、景观河湖、公园广场、道路桥梁、供热、广告牌匾、照明亮化、城市排水、数字城管监督等全部管理工作及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系统建设;负责城市管理案件的受理、派遣、指挥,并督促落实。

(五)负责制定城镇管理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成果技术鉴定和应用推广;对从事相应行业设施维护或作业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全县城市管理行业收费标准,并监督和管理行政事业收费和资金使用。

(六)负责城镇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桥梁、广场、照明、排水、供热等)和城镇园林绿化、景观河湖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城镇义务植树,指导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

(八)负责制定市政、公用行业建设的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制定年度建设、改造计划,并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九)负责建成区内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商用建筑及其他各类建筑物地上、地下配套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新建、改造、大修项目的立项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指导县辖区域内中省直单位的相关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十二)行使排水、供热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使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广告牌匾、道路桥梁、数字城管、供水排水、供热、照明亮化、景观河湖以及露天市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权力。

(十三)负责权限内的供热许可证审批、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审批、设置牌匾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城镇排水许可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承办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挖掘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绿地占用挖掘赔偿费和树木砍伐赔偿费的行政征收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继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销售食品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未经当事人同意向住宅、交通工具和个人散发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规划部门批准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确保工程运输车辆清洁上路。

2.与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非法占地、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的治理工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上地下公共空间规划、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亭、街吧等“城市家具”设置等工作;负责整顿城市地上地下公共空间使用秩序、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地上地下公共空间和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的日常监管、调查取证、核实认定等工作。

3.与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建筑施工噪声、堆料场地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等各类环境污染的监督管控工作。

4.涉及多家管理的实行部门牵头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自然资源、住建部门配合;私挖地下室的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住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配合;非法占地行为治理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配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通信、有线电视和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保证各自设施完好、整洁和使用安全,建设施工应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施工结束后按原建设标准将场地恢复原状,符合城市管理要求。公共服务单位不得为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场所和设施等提供公共服务。

三、内设股室

1.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化、安全、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承担政务公开、信息督办、新闻宣传、政策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管领域相关建设的经济支持政策,提出县级补助资金计划需求;负责经济信息管理和县管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监管;负责预算资金转移支付的使用和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局属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报年度城市维护专项费用预算、部门预算、资金计划及财务决算;负责基建工程结决算管理和执行,配合完成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30943

2.法规与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核;负责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执法资格的考核;负责各类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类案件的应诉、起诉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行政文书的拟订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牌匾广告的行政许可和备案工作。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30941

3.信访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上级部门转办投诉举报事项(包括12345市长热线、12319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热线、网络平台等转办案件),做好登记、分流、转办和督办。跟踪办理进度,督促相关部门按时办结、规范答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负责信访投诉数据统计、分析研判,梳理突出问题与风险隐患,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做好政策解释、情绪疏导,维护信访秩序。完成上级及党组交办的其他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21319

4.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局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拟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计划,牵头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跟踪督办、闭环整改,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一线安全巡查,防范化解行业安全风险,保障城管系统安全生产稳定;同时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善污水处理厂、建筑垃圾调配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环保设施台账,加强环保工作统筹协调与督导,聚焦重点领域压实责任,协调联动相关股室单位推进环保任务落地,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30933

5.市容巡查与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监督局属各部门履职及党组部署任务落实情况,核验工作质量与标准。考核人员岗位规范、工作纪律及遵纪守法情况;完成党组织临时交办任务,协助党组督办重点工作,负责县内重大活动相关监督保障;对主城区主街主路、公园广场、公厕、市场、停车场等全域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背街小巷。核查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处置;负责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30936

6.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招标阶段的全流程手续办理;对项目施工过程及设计变更等事项实施全过程监管;依法依规依据各股室申请,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与备案工作;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规范管理工作。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30932

7.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负责城镇道路、桥梁、雨污水排放、泵站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运维与运行管理工作;承担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监督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20300

8.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建成区内绿地、树木及行道树的栽植与养护管理,承担公园、广场等园林场所设施及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保养;负责建成区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各类绿地资源统计与台账管理;负责园林绿化专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内业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30940

9.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拟定供热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城镇供热行业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出供热行业年度建设、改造维修计划,并参与实施;负责供热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供热行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的核准;负责供热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资料的审核备案;监督、检查供热企业生产、服务及经营活动;负责供热合同的执行及纠纷处理。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30944

10.城市亮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城镇范围内路灯、景观亮化等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巡查检修及维护保养工作,保障亮化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38425

11.固废管理办公室:主要把原有生活垃圾场、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和杜尔伯特镇垃圾转运站职能进行整合,同时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建筑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排查、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备案、转运调配场和处置设施监管。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及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内设固废处理部和固废转运部。固废处理部主要负责原生活垃圾场管理工作,固废转运部主要负责乡镇和县城的垃圾转运工作。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30931

12.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城镇主次干道、街巷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与精细化管护工作;负责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社区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清运、规范处置工作;负责城镇公共厕所、污水井的日常保洁、维护维修及清抽清掏作业;统筹组织实施城镇冬季清雪除冰工作,保障道路通行与环境整洁。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21827

13.数字城管与静态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城镇内公共区域电子屏幕日常管理维修与非集中办公地点远程监控以及谋划城管系统运行的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城区静态交通与公共停车场管理,组织编制实施静态交通专项规划,联合相关部门规范城区静态停车秩序;承担城东、城西大型停车场及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的日常运营与规范化管理工作。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30937

14.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监察。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及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继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销售食品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未经当事人同意向住宅、交通工具和个人散发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内)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办公地点: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办公电话:0459—3422278

四、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邵明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工作。

王洪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固废管理领域工作。分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固废管理办公室,落实党组临时交办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车海洋,党组成员、副局长。牵头局常务工作、信访投诉工作。负责市政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数字城管领域工作。分管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数字城市与静态交通管理办公室。落实党组临时交办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环鹏,党组成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供热、大车停车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分管局市容巡查与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赛盛物业公司。落实党组临时交办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武晓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协助环鹏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工作、局供热工作;负责局法制建设、行政审批、统战事务、民族事务、营商领域工作;负责联系社区相关工作;分管供热管理办公室、法律与行政审批办公室、行政审批大厅。落实党组临时交办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徐洪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协助环鹏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工作;协助车海洋主抓安全领域工作;负责城市亮化、包村扶贫、乡村振兴、统计、武装、军人事务、统筹环保领域工作;联系社工部相关工作。分管城市亮化管理办公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落实党组临时交办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办公地址:杜尔伯特镇原实验小学院内西侧办公楼;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联系电话:0459—343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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