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一、单位简介: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管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长3名。内设3个科室,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下辖7个事业单位: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民族歌舞传习中心、群众体育指导中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干部职工128人。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指导协调相关的节庆、赛事活动。指导相关重点设施建设,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融合发展及机制体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推动全县公共文体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相关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体育场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利用。
(六)指导、规范全县旅游市场发展,对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指导、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相关门类产业及新型业态的发展。
(八)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
(九)负责指导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协助相关单位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行业监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二)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协会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安全工作及人才队伍的建设。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科室
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信息、保密、文电、统计、政务公开、调查研究、会议安排、应急值班、档案、督查、印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基层单位业务,督促落实改革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安全、人事劳资、财务、党建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人才队伍的建设。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化和旅游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规章并组织、监督实施。统筹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及产业起草发展规划并推进实施。推进全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相关重点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相关的节庆、赛事活动。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负责相关普法教育和宣传。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完成党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广电和体育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广电、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广电、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规章并组织、监督实施。统筹全县广电、体育事业及产业发展,起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协会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行业监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群众体育活动开展。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指导体育场馆的业务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广电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广电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完成党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文化馆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体建设,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实施免费开放,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文艺辅导培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进全民艺术普及。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为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村级文化活动室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五)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主要职责: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和文物“四有”建设等项工作。配合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部门,进行考古调查、钻探及发掘工作。做好博物馆向公众开放工作,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负责地域历史文化资料的搜集、整理和辖区民间流散文物的征集,及馆藏文物的升级、鉴定工作。负责馆藏文物安全,做好文物保护、修复和登记工作。负责基本陈列和专题展览的设计、布展和改造升级工作。发挥博物馆文化阵地作用,推动历史文化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县境突发文物事件的应急处理及上报工作。
(六)图书馆主要职责:传递文化信息、满足社会成员化欣赏娱乐消遣,承担辖区内图书、期刊、报纸、数字资料等文献资源的收集、典藏、及流通借阅,大力开展读者服务、读书活动、社会教育功能和免费开放,不断推进馆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对乡镇图书室、农家书屋的业务辅导、全民阅读推广等。
(七)民族歌舞传习中心主要职责: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作演出健康向上、贴近生活、贴近时代,反映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文艺节目,深入农村、牧区送文化下乡,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挖掘、收集、创编、发展本地民间少数民族音乐、舞蹈文化艺术作品。承担本地公益性、服务性演出和重大节庆演出任务。参加上级文艺汇演、调演,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八)群众体育指导中心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全县广大群众体育活动,开展群众健身站(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开展职工运动会;负责体育协会和俱乐部的服务工作。做好省、市级各类竞技比赛的组织参加工作;做好传统校和青少年俱乐部的监督工作;开展健身指导咨询,指导各类人群开展健身活动;举办各类体育运动健身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做好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的管理维护以及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指导和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服务。
(九)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能: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活动。负责对全县辖区内旅游景点、旅行社经营、管理情况及导游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调查、处理游客投诉案件,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违规旅行社、导游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对全县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和体育经营活动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处罚。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全县旅游事业发展服务工作,进行旅游产品宣传、推介和促销,组织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分工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班子成员分工:
吉宝亭(局长、党组书记):主持文广体旅局全面工作。
张国庆(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抓党务、常务、体育、文化执法、项目、安全、法制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项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项目和安全、财务、群众体育指导中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所属各二级单位。
艾丽娅(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抓文化(文物)、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民族统战、广电等工作。分管非遗办、文化和旅游股、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民族歌舞传习中心,联系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金英(二级主任科员、工会主席):主持文体广旅系统工会工作。
办公地址:杜尔伯特镇呼格吉乐街与哈萨尔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法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9—342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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