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杜尔伯特镇
  • 2026-06-24 10:43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杜尔伯特镇

日期:2026-06-24 来源:杜尔伯特县杜尔伯特镇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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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杜尔伯特镇位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交通中心,东靠林甸县,南临让胡路,西与克尔台镇、北与烟筒屯镇接壤。杜尔伯特镇作为城关镇,下辖4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户籍人口78223人,常住人口66839人。全镇总幅员面积133平方公里,除建成区外有耕地4.75万亩,林地1.7万亩,草原9.3万亩,水域2.55万亩。镇党委下属基层党组织134个,其中二级党委8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107个,共有党员3286人。杜尔伯特镇人民政府下设行政机构3个: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事业机构6个: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

二、主要职能

(一)党委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政府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加强辖区内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备垃圾运输工具。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具体包括:负责报批村民委员会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指导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会议;受理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举报和申诉。

9.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对所属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通过集中代管等方式,加强对村(居)务档案的管理和服务。

三、内设科室

1.党委、政府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1)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消防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镇、村(社区)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镇村(社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3)综合执法办公室: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2.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1)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①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②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承上启下作用,落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对辖区内村屯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进行指导;其他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工作。

(2)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①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②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①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②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4)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做好本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镇村乡村振兴及帮扶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镇村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其他经济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5)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相关工作。

(6)综合文化站: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镇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社区)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和相关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四、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韩振冬:主持杜尔伯特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宝金:主持杜尔伯特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统计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党委书记外出时,主持杜尔伯特镇全面工作。

人大主席王久:主持杜尔伯特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常务、共青团、妇联、保密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佟寿军:分管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公安部门;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黄慧:分管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宗教、社工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温国富: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杨巍:分管党建、组织、干部、人事、人才等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张贺:分管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农机、文广体旅、工会等工作,协助镇长分管经管、财政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宋昊罡:主管武装工作,分管工科信、反恐、军人事务、民族、发改等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副镇长杨宝月:分管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应急、电业、安全生产、市场监督、供销等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副镇长吴志强:分管社保医保、劳动就业、计生、教育卫生、民政、残联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人大副主席张世良:协助人大主席处理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负责环保、和美乡村建设等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司法所所长刘锐:负责镇司法所全面工作、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物业管理中心主任王丽波:负责社区物业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薄宏宇:负责综治维稳、信访、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各自战线和所包扶村(社区)的发展、改革、稳定、安全、意识形态等各项工作。

办公地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杜尔伯特镇塔拉街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00至05:00(法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9-3422588

联系人:刘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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